卡夫卡式的寓言,加缪般的洞见,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主席埃斯普马克的现代主义小说《失忆》向我们展示了小说所应有的思想魅力。
谢尔·埃斯普马克先生是瑞典文学院院士,曾经连续十七年担任过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主席,可谓德高望重。作为作家,而今他的小说《失忆》在中国有了中文译本。《失忆》是其长篇系列“失忆的年代”中的第一部,涉及到一种生命现象:失忆。
《失忆》是埃斯普马克现代主义长篇小说总集《失忆的年代》的首卷。《失忆的年代》由七卷篇幅较短而互相呼应、相对独立的长篇小说构成。第一卷《失忆》出版于1987年,最后一卷《欢乐》出版于1997年,其他各卷分别为《误解》、《蔑视》、《忠诚》、《仇恨》、《报复》等。《失忆》用第一人称叙述。主人公在某个政府机构主持一项调查工作,该调查是对当代日益普遍的失忆症的一项研究,但是,不久调查工作进入困境,不仅主人公对调查茫无头绪,连他自己的身份也因失忆而模糊不清,进而导致爱情的迷茫和痛苦的追寻,由此发生了一系列的人生故事。
在这部作品中,埃斯普马克先生以知识分子的思考,以意识流的笔调,以失忆状态中人物的思维碎片,给我们拼接了一张人的内心的画图,其中有热情渴望,有焦虑不安,也有茫然失措。是现代人生活的一个体现和一部具有黑色幽默的喜剧。其对人性的刻画,对社会的剖析,多多少少让我们看到了《变形记》和《局外人》的意味。
更重要的是作者的知识分子立场和思考。我们从“失忆”这一现象中似乎可以进入更深一步的思考。因为,今天的世界似乎就如作者的书名所说,多多少少就生活在一个“失忆的时代”。 一如埃斯普马克自己所说:“从几位有代表性的人物的命运出发,透视文化、政治及经济的状况,而这一切都是在遍布世界的集体失忆的象征中表现。”译者万之说得好,三十年前,我们曾经热衷于谈论“异化”,而如今当异化成为我们生活的普遍词之时,我们却反而“失忆”了。
遗忘或者失忆,是一个生命体在生命的历程中或早或晚都会遭遇的现象。从主体来说,这也许意味着衰老的开始,也许还是主动选择的一种逃避手段,这也不失为对自我的一种保护方式,其中透露的底色是无奈。但还有一种来自外部的、让你失忆的力量则令人恐怖——这样的情况我们并不感到陌生。在失忆状态中,如果人是自醒的,那寻找记忆的过程则焦虑与你始终为伍;如果你是苟且的,那么失忆则反倒使人轻松,历史、责任成了空白,甚至欺骗都会大行其道。失忆者的集合对社会意味着什么?作品也许向我们提出了这个思索。可此刻我却想起一句耳熟能详的话:“忘记了过去就意味着背叛。”如此说来,背叛固然可恶,但让人失忆,则几乎与谋杀无异了。
失忆割断了历史,抹杀了身份。对此,应该有足够的警惕,用我们的意识抗争。而小说《失忆》也许恰恰能够让人知晓失忆所带来的一切,从而提供了对人性、对社会更多思考的角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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